国学经典,永久流传《诗经朗诵全集》
《诗经朗诵全集》带你领略国学经典,永久咏传。...
2023-07-31
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铜川各政法单位深入学习贯彻Xi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群众迫切、焦虑的问题,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推动政法工作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等提出了更直接、便捷、高效的新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现将铜川政法单位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公告如下:
市政治和法律委员会:
1.深化城市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城市社会治理与安全建设相结合,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制定《2021年重点推进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实行月报、双月通报制度;培育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亮点,推出一批具有铜川特色的先进典型。
2.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增强公共安全。
实施领导干部安全创建联镇联村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截至2021年底,铜川市80%的镇(街道)达到市级安全镇(街道)标准。
3.规范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认真总结三年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开展“不黑、不恶、不乱”创建乡镇(街道)活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4.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障经济发展。
建立领导干部承包企业和工程的制度;指导重点在建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全年完成25项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
5.开展“创好评坏”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评估“贾闯评估”活动;优秀、错误(缺陷)案例的季度通知;切实抓好问题案件整改,全年评估不少于120件。
6.开展涉法投诉和信访事项化解积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每月通报涉法信访情况,督促各政法单位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市县政法领导干部走访、走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信访案件年办结率不低于80%。
7.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对基层网格员每月收集到的矛盾纠纷进行统计分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督促各区县完成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管控软件安装任务,完成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可视化图库建设;全年80%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了“四有”“六转变”目标。
8.推进法学研究服务铜川法治。
组建“红色法治文化”“城市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课题组,实现法学研究工作新突破;整合相关学科法律人才力量,推动法学研究向更广领域拓展;全年形成不少于2份高质量研究报告。
9.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巩固宝莲村脱贫成果。
落实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全年深入宜君县徐家河村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2次,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3次;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平安乡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措施,促进群众致富奔小康。
10.开展政法英雄人物宣传慰问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英模在政治、法律战线的先进事迹;全年有不少于20人走访了政法英雄家属、勇敢英雄家属及其亲属,形成了弘扬英模精神、在全社会传播正能量的浓厚氛围。
市法院:
1.实行备案“免证服务”。
立案时,申请执行人免于出具生效证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审理案件号信息查询案件是否已经生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群众的呼声“立即”
诉讼服务人员将对12368热线渠道收集的诉讼咨询、案件查询类申诉“立即接诉”,对需要法官处理或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申诉,向承办人员发放工单,要求法官“立即接单”。
3.巡回审判“减轻诉讼负担”
大力践行马锡五审判模式,对偏远地区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案件实行巡回审判,采取现场立案、现场开庭、法庭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回办案、育人”的巡回审判作用。
4.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为老、弱、病、残、孕、务工等特定人员设立快速通道,并优先保障检查和备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和法律咨询台,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5.跨域备案“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完成”
开设“跨域备案”窗口,实现“全部在同一城市、全部在不同地方”的备案服务。全国其他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审查合作法院材料后,通过专用系统将数据推送至主管法院,促进了跨域立案的完成,防止异地当事人往返两地立案。
6.多元化纠纷解决“诉前联合调整”
深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解纷对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引入更多社会解纷力量,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低成本、高效率、亲民、非诉讼解纷方式分流解决。
7.在线调解“远程争议解决”
建立网上调解工作室,当事人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和调解员在线签署确认远程视频和调解协议,让群众“足不出户,化解纠纷”。制定诉前调解规范制度,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在专门档案上留痕,确保调解工作高效规范。
8.案例解读法的“在线课堂”
持续深化“一周一案、一周三问”微课堂工作,将铜川市法院已审结生效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市、区、县、镇(办)、村(社区)各级微信群层面推送到基层。
9.送法入企“解惑解难”
聚焦铜川市重点企业,开展送岗法官依法进企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60份,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保民生”专项实施
深入实施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追回劳动报酬、医疗费用、赡养费、扶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检察院:
1.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办理案件受理、投诉举报投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保持“12309”电话24小时畅通,力求高效便捷。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最终法律文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落实群众来信有回复。
继续落实“人民来信件件得到答复”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机制,采取牵头办案、走访联系点、司法救助等多元措施化解矛盾。,进一步凝聚力量,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3.扩大司法援助的覆盖面
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由“依申请救助”向“依权限救助”转变,由“等待案件送达”向“上门询问”转变,做到“救助所有被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联合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解决就学就业等问题,切实帮助他们改善生活。
4.建立未成年人办案协作机制。
在办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时,联合公安机关提供权利告知、询问调查、检查鉴定、心理安慰、综合救助等“一站式”救助服务,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5.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和监督。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校园周边,监督检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网吧,网吧是否非法接纳未成年人,学校附近是否非法出售烟酒彩票,校外经营性娱乐场所、酒店是否非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尽一切努力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喊好“司法不公求追诉”的口号,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对案件不立、案件不查、以刑代刑、有罪不罚、司法不公的投诉举报,认真对待每一条案件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改正到底,看结果。拒不改正错误的,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其上级机关、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严惩不贷。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7.突出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
充分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头上”“舌上”“脚下”安全。加大对高空空抛物等犯罪的精准打击力度,确保“头顶上”人的安全;聚焦食品安全和民生热点,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管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进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开展调查走访,重点排查行业监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确保监管到位,与相关部门协商形成合作共治促进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
8.实行检察机关负责查阅、复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卷宗制度。
检察机关拟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到有关人民法院查阅、复制当事人申请监督所需的文件、证据材料,制作、复制费用由检察机关自行承担。
9.共同解决行政争议。
推进行政争议解决从生效判决到复议。加强与市政府行政复议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把行政争议的解决放在行政复议环节的最前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加强法律解释和说理,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推进依法行政。
10.规范普法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通过设立法律讲堂、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宣传法治理念。
11.全面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对拘留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办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坚持“听证、尽可能听证”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听证程序,认真听取意见,努力向全社会传递公平公正的信号。
12.组织“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
主动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了解、视察检察机关工作场所和职责,监督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NPC代表、CPPCC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NPC、CPPCC交办的案件和事件,确保事事落实、事事答复。
市公安局:
1.开通出入境业务绿色通道。
在市、县两级出入境大厅设立志愿服务岗位,优先照顾老、孕、病、残等群体,提供全程救助。
2.简化老年人出入境通行证照片采集流程。
6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可在5年内直接重复使用本人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拍摄新照片。
3.接受出国和出境的申请
公民申请出国出境证件,除居民身份证外,申请材料不全的,予以受理。一次性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4.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办理时限。
居民临时身份证由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当日办理落户。如果申请正式居民身份证,将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申请居住证的,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就业、学习)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5.家庭卡支付方式可选。
铜川市各级户籍窗口应当对户籍簿、身份证、迁移证、居住证等费用实行电子支付,并保留现金支付方式。
6.新生儿户籍业务前移至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成立了新生儿户籍业务经办机构。每周二,新区新生儿户籍数据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后及时发放。
7.申请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8.取消典当业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机关在申请设立典当行时,不再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对典当业的监管。
9.简化新企业公章刻制程序。
新企业刻制公章,刻章企业通过刻章系统自行下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备案材料,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10.公安交管业务延伸至乡镇派出所。
6年内,将申请小型免检车辆检验标志、重新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更换机动车号牌、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核发临时机动车号牌、更换机动车行驶证、变更驾驶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等9项公安交通管理服务延伸至9个偏远乡镇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1.实行一厅一窗综合服务模式。
在车管服务大厅,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模式,设置自助服务区,实现车管业务一处、一窗、多渠道服务。
12.拓展互联网流量管理业务。
全面推行“交管12123”APP,新车号选择、在用车号选择、新能源车号变更选择、检验号段公告、机动车检验预约、检验标志申请免检车、机动车登记变更、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及损毁、遗失换证、期满换证、考试预约、考试信息公告、考试费缴纳、电子学习驾驶证书、提交驾驶证证明、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13.放宽配送车的通行条件。
新能源牌照的配送车(封闭式、轻型厢式)、冷藏运输车和轻型尾门货车(皮卡)在城市道路不受限制。邮政快递卡车可以在市区固定路线上往返邮政快递处理中心。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配送车可以在城市辅路和支路短时间停靠。
14.金融机构新建、改建项目提前核准。
金融机构新建、改建项目审批,资料不全的,先审批,后补充。
15.网站在线备案
办理网站联网备案,登录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不再提交书面材料。
16.分散信息网络安全审计权限。
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证书。如果手续齐全,当天就能办完。
17.110接警时应做到“三个零”。
市公安局110“零闪避”求助、“零延时”接警信息、“零纠纷”群众沟通,耐心讲解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求助,并及时引导至12345公共服务热线或其他社会服务联动平台。
18.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开展安全宣传、治安防范、纠纷化解,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整治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优化道路周边交通管理,实行局领导、派出所所长、刑侦、公安民警三级承包项目制,做到项目情况清楚、人员情况清楚、联系方式清楚、周边环境清楚。
市司法局:
1.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聚焦群众和企业法律需求,与市法院联合开展“一周一案三问”微课堂活动。每周一、周五,在广播电台“法律讲堂”板块,精选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解读做好普法工作。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积极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开展法律援助惠民。
每周举办一次法律援助专家门诊,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贫困户、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在城市缴纳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受理,实现申请、审批、外派一站式服务。
3.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执法便民环境。
聚焦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是通过检查行政执法档案和专项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把“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项行政执法中,使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制化。持续深化便民减证工作,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长期跑、来回跑等问题。
4.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矛盾纠纷。
开展“服务十四运迎建党一百周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围绕涉及疫情、农村、信访、校园安全等重点矛盾纠纷,在十四运、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5.为人民参与政府立法开辟渠道。
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搭建政府立法机关、企业和群众沟通桥梁,倾听人民呼声,广纳民智,充分了解基层在制度建设中的诉求。
6.开展“司法鉴定送温暖”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应当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展“司法鉴定送温暖”活动,为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酌情减免费用。
7.落实“公证便民八项措施”
实施“最多运行一次”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督导评估”制度;开通“绿色通道”,真正有困难的优先安排;开展“公证减费”服务;开展“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温邮”服务,无法亲自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邮寄。
8.实施“一次性告知”服务。
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的受理范围、服务指南和办理程序。第一次接待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防止群众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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