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囹圄(因小失大陷囹圄)

提问时间:2022-11-22 13:10:20来源:小樱知识网


原来是带到“小静”、“小美”(均为化名)住处楼下介绍给她们进行卖淫嫖娼交易。

2019年10月-11月,马尾区检察院共提起公诉摩的司机介绍卖淫案3件3人,一审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不上诉。经依法审查查明:摩的司机彭某某、赖某某、杨某某利用摩的载客的便利,多次将有嫖娼意向的陌生男性乘客载到卖淫人员“小静”、“小美”的住处楼下介绍给卖淫人员“小静”、“小美”,事后由“小静”、“小美”以微信红包的方式给予摩的司机彭某某、赖某某、杨某某每次5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静”、“小美”在租住处卖淫被警方查获后,顺藤摸瓜发现摩的司机的犯罪行为,摩的司机杨某某被刑事传唤到罗星派出所,彭某某、赖某某到罗星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摩的司机介绍乘客给卖淫人员并抽取报酬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广大摩的司机朋友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触犯刑法。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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