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永久流传《诗经朗诵全集》
《诗经朗诵全集》带你领略国学经典,永久咏传。...
2023-07-31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治金字招牌。
2017年以来,平顶山市政府已连续5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9月,平顶山市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1年10月,平顶山市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评选。2022年3月,平顶山市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候选城市。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力争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平顶山经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动员令,掀起示范创建热潮。
目前,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从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等方面入手,坚持往心里走、往细处做、往实处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不断激发高质量转型发展内生动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检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途径。
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也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平顶山生动实践。
平顶山市紧抓“关键少数”,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创新构建“1+3”巡察模式、细化评价标准、灵活方式方法、加强“四方协调”、强化问题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平顶山进一步筑牢“防火墙”,为重大行政决策立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21年,平顶山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300余项事项,全部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平顶山市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凸显地方立法“鹰城特色”。严格落实河南省“1543”立法机制,把提升立法质量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生命线,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等9件地方性法规和3件市政府规章,实现地方立法与时代同行,与发展共鸣,与民意呼应。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让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制定或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中把关守门,避免出现违法或不当事宜。2021年,该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或建议150余条,政府法律顾问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沟通百姓的“连心桥”和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聚焦痛点、难点、堵点,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底线,划定权力红线,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制度,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使各类监督贯通衔接、协同联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019年至2021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628件,满意率达95%以上。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加强政府督查工作,2021年市政府督查机构对121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平顶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两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让群众看得更清,监督更准、更有力。
2021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75227条,公开数量同比增加3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统一设置及“政策”栏目调整工作,开通全省首个“政策问答平台”和“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形成覆盖市、县、乡镇、村居四级的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以人民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为切入点,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平顶山市亲清政商关系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清理制度障碍。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据统计,平顶山市有7个县(市、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5个单位和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和“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18个村(社区)、40个单位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居全省前列。
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前4个月,平顶山市规上工业、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四位;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投资、财政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位……这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硕果。
识势者引领潮流,顺势者勇立潮头。
一座城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需要法治实力的硬支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中,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强劲的新动能与新活力。
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动态调整、保留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3188项。
积极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法治防护网”。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平顶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支撑平台和应用平台,数据归集覆盖40个部门、22个大类,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17个领域,出台“信易+”守信激励方案。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应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覆盖23个市直部门、86个领域,共计268项。
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系统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推行当场立案、当天立案、网上立案,当天立案率99.04%,网上立案率73.32%,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全省第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及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大清查大巡防大整治”“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成果均居全省第二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万所联万会”专项行动,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民企发展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制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政商交往“九要”“九不得”正面和负面清单,为政商交往行为提供规范指引。
积极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持续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开办企业是设立市场主体的第一关,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在全省率先实现10部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首创企业开办“市县通办”新模式,率先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发出全省首张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证。
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掌上App,实施“一窗受理、一次申报、一并核查”审批,企业开办“一日内办结”,全程电子化办结率达到95%以上。开通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渠道,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成为常态。2021年,“全市通办”已开办企业8254家。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纳入“云叫号”平台,实现全域预约。全市39个部门的1379项事项实现一窗无差别全科受理,建立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实现100个事项自助办理。延伸政务服务受理渠道,打造“353政银通办”新模式,织密10分钟政务服务圈。
建立有呼必应、有困纾解、有难就帮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造“7×24小时、365天不打烊政府”,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390项政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97.57%。打造“跨省通办”示范点,发出首张晋豫“跨省通办”营业执照……
积极提升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化招投标改革,构建高效交易平台,实现“从受理审查备案到承诺制入场”“从开标必见到全程不见”“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全面转变,交易效率提升74%,2021年完成进场交易3238项。
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组织政府采购培训,“一对一”全程跟踪指导,做到“采购结果一日定、采购合同一日签、履约验收一日成、项目资金一日付”,派出“管家团”紧盯进度,确保项目采购流程高效顺畅。
市税务局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0方面30项100条措施,实施多税种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20%至30%。
这一项项制度出台,一个个举措落实,一个个问题解决,一份份成绩取得,充分表明平顶山市的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执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也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密切相关。
平顶山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大领域行政执法队伍组建、运行等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优化执法力量配置。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执法岗责体系。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创新举措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市本级29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依法公开;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规范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大力探索音像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列入清单的执法事项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执法领域,对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新构建“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对10个县(市、区)、41个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形成了“1134”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深化市委全面监督工作,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积极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梳理和优惠政策梳理指导。
组织全市依法行政暨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开展首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和“结对子、传帮带”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行政执法人员“依考促学”等活动,不断创新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该市共有32个单位分别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交流观摩会、全国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分别在平顶山市召开。平顶山市被确定为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地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恪守法治之本,始终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用法治保障社会高水平治理、群众高品质生活。
热心女同志,身穿红马甲,专门管“闲”事,或参与疫情和治安防控,或调解邻里纠纷,或开展志愿服务……如今,在平顶山市,有万余名“鹰城大妈”平安志愿者,活跃在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防控等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一线,带动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
这是平顶山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平顶山市持续推动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实现由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精心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尤其是在畅通纠纷解决路径、便利群众寻求权利救济、缓解社会和诉讼的压力等方面效果日益凸显,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群众真切体验和获得了改革创新带来的“红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倡导发起“鹰城大妈”平安志愿服务,全面发动社会力量,组建社区联防巡逻队伍。推行“三社联动”,深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微公约”“微项目”516个,打造“老于调解室”“红亮调解室”“疆红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72个。
围绕“助力平安‘创三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防止小拖大、大拖炸、民转刑,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入户14.1万次,走访群众78.7万人次,共调解矛盾纠纷27751起,调成27320起,调成率98%。
积极推进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
统筹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平顶山政法微信公众号,建设“民呼必应”区级调度中心5个、街道服务中心36个、社区工作站117个,实现咨询、建议、求助、意见、投诉“一号通”。
制定“民呼必应”分级响应事项清单,实行自下而上、一事一评,将群众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紧抓“事要解决”,开展“门前就业”,设置网格微信群,优质高效解决群众问题、答复办理群众诉求,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全天候和零距离。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群众有所盼,治理有所为。发展有所需,治理有所行。面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势,平顶山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筑牢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积极构建“两全两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
“多亏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开启维权绿色通道,15名工友拿到了40多万元经济补偿金,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工人小李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为了让法律援助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平顶山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应援尽援”制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建立代理关系,首次委托谈话时,首先询问经济状况并告知法律援助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将委托转为援助案件,或指引到辖区法援中心。
该市积极拓展“智慧司法行政”,让“互联网+法律援助”成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直通车”。遇到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等法律问题时,他们不仅可以通过“鹰城掌上12348”便捷查询各个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方式,直接致电咨询,还可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该平台每天由4名值班律师集体值班,在线认真受理法律咨询求助。
近年来,平顶山市注重创新融合、突出专业多元,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1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5个乡镇(街道)工作站、282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12348”热线坐席接通率为97%,群众满意率达到99.27%。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平顶山市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固定律师坐席,让专业律师接听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不断延伸服务,打造“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该市以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为契机,组织动员市直律所、区所律师支援县域工作,平衡律师资源配置,平顶山市提前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占比96.6%。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平顶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成立多个专业法律顾问团,组织全市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精准对接企业和劳动者需求,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征程中,平顶山将继续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双管齐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法治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新时代平顶山核心竞争力。
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大考”中,平顶山市将全力以赴交出一份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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